「都过去了,我祝你们幸福。」
她的眼神微微一颤,眼底掠过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
她仿佛对我说,又仿佛自言自语。
「我和他那才叫爱情,我们一定会幸福的,我们一定会幸福的,一定!」
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继续整理行李。心里已没有波澜。
过去的,就让它彻底过去吧。
我从未想过,临近三十岁的我,竟然还有机会重新读书认字。
祖国政策好,大力推广扫除文盲运动。
在周曼可热心的帮助下,我报名了夜校的成人教育,学起了语文,算数,甚至外语。
白天做着雕刻木雕工作,晚上读书,充实而快乐,同时,我惊奇地发现,原来,手在冬天不一定会长冻疮。
儿子的成绩也在稳步上升,他的笑容越来越多,甚至像城里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撒娇。看着他无忧无虑地成长,我异常满足。
顺风顺水,这是我以前做梦都没想过的日子。
再见到于红的那一天,是周曼可约我去酒吧庆祝我顺利从成人高校毕业以及我的木雕艺术品出售价格突破了一千。
我原本觉得没什么值得庆祝,但拗不过她的热情,最终还是去了。
坐在昏暗的沙发区,我手足无措,局促地捏着手中的酒杯。周曼可见状,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
「建军哥,你别那么紧张,这又不是鸿门宴。」她眉眼带笑,眼底盈满了狡黠。
我也被她的笑意感染,放松下来,轻笑着摇了摇头。
就在这时,舞台上的灯光突然亮起,一个身影登上舞台。
黄毛!
他穿一身比我当农民时还要破破烂烂的却是时下流行的衣服,画的夸张黑眼圈遮盖住了他的年龄。他甩着头发,拨弄着吉他,对着话筒嘶吼着放肆的旋律。
台下尖叫声四起,女孩们疯狂地喊着「我爱你,我爱你」。
黄毛显然享受着这些欢呼,勾起嘴角,露出一抹得意。
看着这一幕,我突然明白了,当年的于红为什么会被他吸引得死心塌地。
正当我准备收回目光时,余光却扫到了舞台后方的角落。
那里,于红正一手抱着她的女儿,另一手耐心地哄着黄毛的胖女儿吃东西。
昏暗的灯光掩盖不住她的疲惫。
短短三四年,她仿佛老了十几岁。
她无意抬头也看到了我,整个人微微一震,眼里满是不敢置信。"
第一次上车,我看不懂那些提示牌,误走进了软座车厢。
「你干什么?我这可是呢绒外套,被你蹭这么脏,你赔得起吗你?」
一道尖锐的女声响起,我瞬间手足无措。
「对不起,对不起,我第一次坐火车,不知道怎么办......」
」坐火车还要学吗?这不是生活常识吗?你这穷酸样,一看就是乡下来的土包子,别是故意混进我们好车厢想要偷东西吧?」
我的脸瞬间涨红。
「怎么可能?我还带着孩子呢。」
「小孩没准也是从小就培养的小偷,或者给你当掩护的。」
车厢里的人听到我们的争吵,有些在窃窃私语,有些把自己的包紧紧抱在怀里,用警惕的眼神看着我。
「这位女士,我看你抱着课本,想必是接受过不少教育的人。难道你在书上学来的,是不分青红皂白地对陌生人恶语相向吗?」
一道清澈的女声响起,为我解了围。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手上也没有劳作的痕迹,还围着一条粉色的围巾。
刁难我的人自知理亏,哼了一声就走开了,那女孩走近我们。
「你们好啊,别在意刚刚的事,让我帮你看看的车票吧,我带你去你的车厢。」
一瞬间,我有点恍惚,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我向她道谢,她看到我手上恐怖的冻疮和老茧,有些沉默。
在普通车厢,她拿过我儿子的木头手枪在手里爱不释手地把玩。
「这枪做的惟妙惟肖,就像我爷爷的真枪一样,居然能真的射击。
「你们进城是要去北城干什么呀?我是要回家看父母。」
「我,我去找人问点事。」
「是吗?要是我们顺路,我可以让我人送你一程呢!」
「谢谢姐姐。」儿子总是那么懂事。
我们聊着,她的脸色却有些苍白了,捂着肚子和我说话,额头也冒出点汗来。
「不好意思啊,我肚子有些疼。」
我看她的样子想到了什么,以前,于红月事时也会这样,马上给她接了热水。
「你喝点吧,会舒服一些。」
她的脸有些红,拿过热水喝了起来。
一天一夜的漫长火车旅途,我们到了北城。"